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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曹金耀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5日在徐水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金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改革部署,深入推进市检察院“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1),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被省检察院评为2016-2017年度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2)先进院。

一、履行检察职能,护航经济发展,奏响平安徐水最强音

发展所需就是方向所指。一年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找准角色定位,彰显实干本色,在徐水崛起和发展中点燃激情。

对接千年大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开展“对接雄安新区、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坚持检力下沉,服务重心前移,借助“五大服务平台”(3)同步发力,实现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同频共振。建立驻大王店园区检察室,与园区管委会以及长城、风帆等15家企业召开联席会,与普康、华讯等18家企业建立检企对接(4),召开企业家座谈会2次,深入企业调研26次。延伸检察工作触角,针对大王店园区补偿资金安全、返迁房安置、重点工程建设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检察院傅君佳检察长以及区委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整治“百日攻坚”、打黑除恶、校园暴力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生态环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9235人,提起公诉360477人。依法批捕、公诉了志信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唐县润恒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双隆粮食贸易有限公司骗取贷款案以及修正药业假药维权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妥善化解了一起大规模的涉企群体性上访隐患。

关注民生发展,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不批准逮捕6280人,不起诉2331人。开展“护蕾工程”系列行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依法不批准逮捕913人、不起诉57人,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挽救帮教,全区4000多名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开展涉检信访“百日攻坚”活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度,接待群众来访118203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圆满完成十九大等重大敏感时期安全稳定任务,连续多年无越级涉检访。

二、严惩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打好反腐肃贪组合拳

利剑斩腐,铁腕刺贪。一年来,我院坚定不移地“打虎”、“拍蝇”、“猎狐”,全力攻坚大型专案,倾力做到守土尽责,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战果辉煌。

勇担政治使命,查办职务犯罪成效显著。参与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215”、“508”专案以及全市招投标领域系列专案,开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12人、渎职侵权案件55人。依法查办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巡视员李某特大受贿案、张某等6名村干部侵吞拆迁补偿款窝案、农业发展银行保定分行原行长张某受贿和玩忽职守案等一批典型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加强源头治理,预防监督机制不断深化。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的作用,为环保局、区联社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开展国营农场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对农村干部、银行系统等开展预防调查3次,典型案例分析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73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底线思维,深耕主责主业,构建诉讼监督大格局

守望公正使命,心系百姓福祉。一年来,我院强化权力监督,传递司法温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完善监督机制,扣紧“两法衔接”链条。继续发挥牵头引领作用,全面升级“两法衔接”(5)信息共享平台,借力大数据提升监督效能,与全区34个行政执法部门建成信息共享机制,录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49件,实现了无缝对接。通过网上监督、实时监控,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55人,各项指标均名列全市前茅,有效促进了依法规范行政。

拓展监督范围,搭建诉讼监督平台。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人,监督撤案55人,纠正漏捕13人,纠正漏诉17人。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机制,提起刑事抗诉45人,抗诉成功率达100%。以公权力监督为核心,逐步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2件,均获纠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9份,向国土、环保等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37份。民行检察监督影响力全面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公正司法。

强化动态监管,深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7件,走访监外执行人员54人,监督财产刑执行不当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案件24件,张志彬案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把握时代脉搏,书写为民情怀。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检务公开渠道,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互联网+检察”优势全面确立。

自觉接受监督,回应各界期盼。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以“代表委员议检察”、“防治校园欺凌”开放日活动为载体,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2次,征求意见建议33条,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不竭动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5次,增强了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

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开展“八化”建设先进院创建活动,以案件管理和流程监控为重点,构建案件评查常态化机制,共评查案件343件,梳理整改问题832个。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对2013年以来涉案财物进行全面检查,涉及案款36万元。设立律师接待室和电子阅卷室,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286卷,解决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的问题,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充分发挥全省、全市检务公开试点院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新媒体中心、检委会会议室和电子物证室等智慧检务(7)工程建设,不断增强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的能力。接待案件当事人查询78人次,受理辩护和代理预约142人次,对拟不批准逮捕、拟不起诉的19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审和公开宣告,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0条、法律文书280份,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34条、新浪微博发布14963条,信息公开排名稳居全市前列。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方阵,激发司法改革新动能

匠心铸检,奋楫争先。一年来,我院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向司法改革要战斗力,向素质提升要凝聚力,向作风建设要执行力。

突出固本培元,思想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检察长宣讲、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朗诵比赛等活动,荣获多个奖项。通过一系列活动,展现全体干警爱岗敬业、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始终坚持对自身违法违纪问题的全覆盖、零容忍,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清廉的工作氛围,继续保持恢复建院39年来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

坚持素质兴检,班子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例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议事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年内,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素质考评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21期,培训干警637人次,检察人员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勇于探索实践,两项重大改革初显成效。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等三个部门人员、职能和机构划转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8),设立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等新型办案模式,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轮案机制,入额院领导以及员额检察官办案进入常态化,“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制度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兄弟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与全区大局融合不够密切,服务举措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二是法律监督质效尚需提升,聚焦主责主业还不够系统深入。三是新旧司法办案机制衔接不够到位,一些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还没有跟上改革步伐。四是队伍职业素养与司法责任制要求还有差距,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积极解决。

走进新时代,我们几多憧憬;绘就新蓝图,我们豪情满怀。2018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以及区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狠抓“服务中心工作、深耕监督主业、聚焦司法公信、提升改革质效、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工作着力点,促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勇担服务协同发展重任。继续深入开展“对接雄安新区、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大王店园区检察室和检察联系点建设,充分履行法律宣传、案件受理、办案协查、涉企案件诉讼监督等职责,破解发展难题,定向精准施策。坚决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的犯罪,努力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环境支撑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通过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始终坚定忠诚品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和落实意见建议机制。健全案件监督、抽样评估、检务公开、听审式审查逮捕(9)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强化“微时代”的信息技术应用,将现代科技与各项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数字检察”、“智慧检察”。

四是遵循权力运行规律,确保检察改革落地生根。以探索“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为主线,确保司法办案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深入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管辖协调、司法审查、强制措施、提起公诉等办案机制,不断巩固和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破解检察执法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是不断激发内生动力,锻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持续兴起十九大精神学习热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检察禁令,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奋力书写新时代徐水检察新篇章,为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加快建设富裕文明新区、美丽幸福徐水做出更大贡献!

 

注:

[1]“一二三四三总体工作思路:2014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确立的全市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一个总体布局,即五检总体布局;把握两个基本定位,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法律监督水平;突出三个工作重点,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从办案大市向办案强市转变、社会治理创新;实现四个整体目标,即服务发展有新贡献、反腐倡廉有新作为、社会治理创新有新建树、队伍职业化建设有新成效;达到三个效果统一,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八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

[3]“五大服务平台”:探索构建巡回检察室和派驻检察室、“两法衔接”、查办职务犯罪、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和诉讼法律监督等服务经济发展的“五大平台”,形成了立体辐射、全面覆盖、整体拉动的服务发展“检察高地”。

[4]“检企对接:通过常驻或定期服务方式,为企业开展诉讼法律监督、职务犯罪预防等检察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5]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法治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试行的,旨在防止行政处罚案件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而形成的工作机制。

[6]羁押必要性审查:2016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明确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7]智慧检务: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检察机关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

[8]司法责任制双责运行模式:员额检察官“一岗双责”肩负起“司法办案业务”和“司法综合业务”,并同时实行责任制,年终“一体化”考评,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9]听审式审查逮捕:由检察机关组织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等诉讼参与人到场,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取多方意见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办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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